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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工智慧基本法將成形,學者建言盼符合台灣 AI 現況

日期:2023-07-19

政府正在研擬人工智慧基本法,預計 9 月初提出草案,將包含 AI 相關法制、倫理規範、產業促進原則等。行政院召集了國科會、通傳會、文化部、數位部等相關部會,研議立法規範加以納管。


歐洲議會(European Parliament)在 6 月 14 日通過採納「歐盟人工智慧法案」(EU AI Act),使 AI 系統可受人的監督,確保 AI 是安全、透明、可追溯、不會有歧視。新法更提及應禁止 AI 應用在生物辨識、情緒辨識的監控技術,應禁止預測性警察活動的技術,應量身定制如 ChatGPT 等生成式 AI 相關規範。

歐盟人工智慧法案成為全球第一個監管 AI 的法案。台灣的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正在研擬階段,台灣科技媒體中心邀請多位研究 AI 的專家,提出專業建言。

哪些性質的 AI 需要優先監管

AI 其實有不同的研究方向和技術應用,需要優先監管的類型,例如有自主學習和決策能力的系統,以及會記錄和偵測個人隱私、生理、社會生活資料的系統。其中,目前熱門的 AI 生成模型能產生以假亂真的文字、圖片、語音等,影響程度最為明顯,優先監管有其必要性。比方說常見的 Deepfake 深偽技術,可能導致網路上許多資訊不易受到信任,嚴重的話甚至影響經濟和社會和諧。

「不能忽略的是當 AI 模型介入日常生活,便需要受到適當監管」,成大數據科學研究所助理教授許志仲舉例,有些公司開始採用 AI 分析面試者甚至在職員工的未來表現,以利經營團隊做出資遣或不聘任的決定,這些 AI 方法在訓練過程是否存在偏頗、分析過程是否合理,必須有相關規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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